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广州市住建局9日发布通知,要求严禁房屋权利人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过激手段驱赶承租人。
通知称,房屋权利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纠纷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在承租人已经足额支付租金的租赁期限内,必须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承租人腾房。承租人未搬离之前,房屋权利人不应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过激行为强行驱赶承租人搬离房屋。承租人如遭遇强行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日,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广州市住建局也发布相关通知,督促企业杜绝“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租金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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