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获悉,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日前对广东省政协委员赖智明的相关提案作出答复时称,该局将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早日落地,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
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广东银保监局在答复中透露,该局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相关工作开展,并深入调研,结合现有政策规定和业务创新诉求,向中国银保监会建议进一步明确粤港澳大湾区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监管规则,推动业务创新落地。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银保监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资银行机构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截至今年4月末,已有10家香港银行在辖区设立110家营业性机构,其中8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法人机构,获准经营全面的人民币和外币业务,可依法对内地企业和居民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关于扩大跨境开立银行账户试点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答复称,该分行于2019年3月20日组织中国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出香港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试点,并于12月20日组织中国工商银行推出澳门代理见证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试点,实现港澳居民通过当地中银香港、工银澳门网点即可申请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并通过绑定银行账户在内地更便捷地使用跨境移动支付工具。该分行将逐步扩大港澳地区代理见证开户业务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该业务,做好试点运行监测和评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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