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浙江龙港警方获悉,龙港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制售假冒名酒外包装材料的犯罪团伙,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缴获假冒名酒外包装材料10万个(套),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2020年4月初,龙港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龙港白沙、平等、湖前等片区,大肆生产假冒古井贡酒、口子窖等各类名贵白酒外包装材料。经进一步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运货司机方某。办案民警发现,方某经常驾驶一辆面包车在龙港市僻远乡村的多处破旧民房前出现,然后将一件件不透明包装搬上车将其发往浙江省外。
假冒名酒外包装材料。龙港警方供图
通过深入侦查,民警逐渐掌握了方某的发货规律,当地一名曹姓男子(有造假前科),进入警方视线。曹某,龙港人,今年38岁,与多名假酒制造者有过频繁接触。
通过进一步调查,一个以曹某为首,杨某等为骨干的制造假酒包材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销售网络涉及国内多个省市。
对此,龙港警方高度重视,在温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抽调由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深入调查。经数月侦查,警方基本查清了该团伙的人员结构、制假窝点及活动轨迹等情况。
在6月20日开展的集中统一收网行动中,警方现场抓获包括曹某、杨某等人在内的11名涉案人员,捣毁制假窝点5个,缴获古井贡酒、口子窖等各类酒外包材10万余个(套),同时还查获印刷机、打胶机等各类制假机器8台。
经审讯,曹某等人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据曹某交代,这次是他“二进宫”。2011年,他曾因非法制造商标入了狱,获刑三年半,入狱前因嗜赌输了近千万元身家,连制假“赚”来的350余万元也赔的一干二净。出狱后,为谋取暴利,他便与妻子杨某商量着重操旧业,召集10余位亲朋好友,在未获得古井贡酒、口子窖等酒厂商授权的情况下,干起了造假的营生。
据了解,该团伙为躲避打击,将各个制假窝点均设在偏远农村,且团伙分工明确,印刷、加工、组装等各道工序分工于不同窝点,每个窝点都有一人专门负责,最后的产品把关和业务联系由曹某负责。
7月21日,曹某、杨某2人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龙港市公安局正式提请逮捕。(完)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