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徐某峰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在明知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上缴国库。
近年来,全国各地制售、贩卖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多发,严重侵蚀国家财税收入,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临海市已成为发票犯罪人员重点“输出地”,这直接影响到临海诚信度、美誉度和经济发展环境。
为有效打击临海籍人员发票违法犯罪,针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行为和犯罪人员“两头在外”的特点,台州、临海两级公安机关坚持强势打击、铁腕整治,立足于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的同时,于2017年7月10日成立“7·10”专案组开展专案经营,同时加强与临海籍人员发票犯罪较多的外地公安机关的联手协作,主动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
2017年12月20日,专案组在台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安排下,抽调上百名警力与全国各地警方合作,在上海、河北、江苏、北京等地同时进行抓捕,当夜抓获徐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35人,缴获现金100余万元及大量空白发票、信用卡、手机等涉案物品,冻结赃款3700多万元,彻底摧毁了以徐某某等为首的多个特大发票犯罪团伙,实现了主犯、中介人员、马仔等在内的全链条打击。
该案波及全国20多个省市、上百家受票企业,涉案价值100多亿元。这些犯罪团伙均是利用他人身份挂名注册成立空壳公司,从外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以此牟取暴利。
据悉,此案是目前台州乃至浙江历史上规模最大、团伙成员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此案的破获也给临海籍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
近阶段,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徐某某等多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人员进行审查判决,至目前共有34人被判刑,其中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人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其他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刑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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