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冬天,大批候鸟到广东过冬(资料图)。广东省林业局 供图
广东省林业局16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宣讲暨全省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提出,广东将有序推动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退出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合法养殖、依规停业的农户一定补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率先把“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广东省林业局在此次视频会议中提出,市县人民政府是做好此次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主体,各地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认真研究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的应对工作,探索开展养殖户转型转产、安置、补偿和野生动物处置等,尽量减少养殖户损失。
会议要求,广东各地林业部门要全面摸清在养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对合法养殖与非法养殖予以区分,对以食用为目的和非食用性利用予以区分,合理测算可能面临的损失;要有序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列入相关目录的,如梅花鹿、马鹿、鹌鹑、鹧鸪、雉鸡以及中华鳖、乌龟、美国青蛙、牛蛙等物种,按照《畜牧法》《渔业法》的规定管理;对没有列入相关目录的,也就是目前亟需妥善处置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物种习性和特点,主要采取科学放归、转型调整、收容救护、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置。
同时,在转型调整方面,要引导、帮扶养殖户对接医药单位、科研院所(校)、动物园等需求机构,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标本制作、展示展演、自然教育等用途。
会议还提出,要合理制定对受影响养殖户的补偿标准,重点考虑在养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适当兼顾养殖设施投入和养殖模式等因素,并加强跨区域沟通协调,避免补偿标准差距过大引发新的矛盾。具体补偿范围、标准、对象由市县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
此外,广东各地要推动养殖户转产转型和落实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现有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渠道,予以支持;重点向养殖户集中的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最大限度降低其损失。
记者获悉,目前,广东省林业局已组织专家评估和编制了野生动物的参考价格、处置技术指引,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早日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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