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以来,宁夏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62445件,占民事案件数的12.4%,年均结案率98.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6.3%,调撤率保持在63%以上。
家事案件是指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的案件,如婚姻案件、赡养抚养案件、遗产继承和析产案件、收养关系案件等。
据了解,2016年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以来,宁夏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在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组建专业家事审判队伍、探索建立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家事审判软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家事审判质效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所结家事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好评。
据悉,宁夏兴庆区法院、西吉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宁夏3名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金凤区法院、中宁县法院等多家法院被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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