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日前,安徽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全面推行“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工作,并明确对于开展“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补。
在总结推广合肥、滁州等市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安徽省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互助、职工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受疫情影响尚未复工、稳岗压力较大的餐饮、文旅等服务业企业和订单较多、用工缺口较大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摸清辖区生产存在淡旺季、用工存在阶段性特征的企业用工情况,建立企业用工富余、短缺清单。
安徽指导和督促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签订用工余缺调剂协议,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伤保障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资金支持,对开展“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和提供调剂对接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适当奖补。
据悉,安徽省搭建省市两级平台,鼓励和引导有用工余缺调剂需求的企业通过市级对接平台发布调剂职工人数、技能水平、待遇需求、用工时间等信息,促进本地企业供需信息及时对接。同时通过省级对接平台,供有跨区域调剂意愿的企业发布用工余缺调剂需求,将调剂信息推送至所在地人社部门,并督促做好调剂指导和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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