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百度一名服务器运维管理人员安某,在任职期间利用维护百度公司搜索服务器的工作便利,以技术手段在百度服务器“挖矿”,获取比特币、门罗币等虚拟货币,并将部分虚拟货币出售,获利人民币1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8年4月至7月,安某通过技术手段让200余台服务器下载了挖矿脚本,这些脚本可以把百度的运算资源上传到哈希网站,哈希网站通过其上传的运算资源挖取门罗币,以比特币的方式向其结算。
安某从哈希网站将比特币提现到otcbtc.com网站,通过这个网站将比特币出售,获利约10万元人民币。案发时,安某的哈希网站账户中还有约1.44个比特币,在otcbtc.com网站里还存有大概1.5个比特币。
2018年6月初,百度通过安全管理监控系统发现大量服务器运行异常,执行了挖矿程序,占用了公司服务器的运算资源。百度通过调取后台操作日志发现,操作人是安某。
2018年7月18日,安某被百度公司职业道德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叫到了会议室,当时会议室有民警在场,安某见状便当场向民警交代了其非法控制百度公司服务器的事实。随后,安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供述了上述作案过程。
经调查发现,安某非法控制百度155台服务器,给百度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
在一审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安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11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
安某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期间,安某及其辩护人均未提交新证据。在二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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