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接种门诊人员密集,3月16日乌鲁木齐市符合条件的预防接种单位全面开放,采取就近接种、原则上不跨区接种,实施预防接种预约制度。需要接种的儿童家长和成人可通过乌鲁木齐免疫规划公众号预防接种数字门诊、电话、微信、QQ等多种形式预约接种。
据了解,根据新疆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将按照分级分区精准管理的要求,结合辖区疫情防控实际,组织预防接种单位安全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任王培生介绍,预约接种中优先预约超过国家建议接种程序期限和快到期限的儿童,优先安排含麻疹成分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针对疫情期间耽误接种的儿童一类疫苗,王培生解释说,卡介苗:4周岁之前的任何时间完成接种均有效。乙肝疫苗:建议12月龄之前完成三剂次接种,每剂次间隔至少28天,超过12月龄接种同样有效。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三剂次基础免疫,但12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三剂次均有效,每剂次间隔至少28天。A群流脑多糖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但12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两剂次接种均有效,每剂次间隔3个月。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但12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一剂次接种均有效。甲肝疫苗:建议最好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但24月龄之前任何时间完成一剂次接种均有效。
与此同时,以下情况不予预约:受种者(儿童)出现体温≥37.3℃、咳嗽、乏力伴关节酸痛、严重湿疹、腹泻等症状的;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未完成医学观察及健康管理的;近14天内来自有确诊病例地区的;受种者(儿童)家庭成员中,近14天内有发热、呼吸道不适症状的。已预约成功的,若受种者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取消预约,暂不接种。
此外,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家长和成人,在预约接种成功后,接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在恢复有时限要求的预约接种服务期间,家长与辖区的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后(通过电话或微信预约),向接种门诊预约要接种的疫苗,并主动向门诊医生告知儿童及家长健康状况和近期外地旅居史等相关信息,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门诊接种,及时通过电话告知门诊医生取消或调整预约信息。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前往接种门诊,建议每名儿童接种最好只由1位家长陪同,需佩戴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切勿聚集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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