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广州市医保局”)11日称,2020年2月至6月,广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征收,此项阶段性举措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83.25亿元,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岗就业。
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企业可继续享受广州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政策。具体来说,从2020年7月起,广州市继续执行《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的规定,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率降低至5.5%,持续降低企业缴费成本。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广州市医保局允许其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缴(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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