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举报、投诉、信访事项的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处理工作,银保监会14日对外发布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
《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举报要求、管辖、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举报处理程序、举报人的义务等内容。
办法规定,举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公正、及时办理举报事项。办法将举报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并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机制。
办法明确了受理与不受理的条件。举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受理:举报事项属于本机构的监管职责范围;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有银行保险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法对举报人提出了义务要求,要求举报应实事求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若有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形,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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