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教师减负问题的前提是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尊重教师工作的专业性特征,遵从教育工作的规律。中小学教师负担不断加重的根源何在?事实上,既不是源于教学的任务,也不是由于家长的压力,而主要是来自于多个行政部门不断增加的行政负担。
在现有的学校管理体制之下,学校是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这一隶属关系使得许多学校对行政部门的要求难以回绝;行政部门对自身的发文缺少有效监督和控制,一些部门还以发文作为自己的业绩。因而,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发文和指令逐年增多,几乎每个部门都能把自己的工作分派给学校和一线教师,导致他们不堪重负。
在不同地区学校曾经的调查发现,行政部门每年给中小学的发文数在700份到1700份不等,很多文件都是层层转发,而且不少都是与教育教学不相关的事务。当开会、填表、扶贫、扫黑除恶等一系列事务铺天盖地袭来,教师自然会感到“压力山大”,甚至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可见,如何使行政部门给中小学发文的过度冲动降温,有效监控行政部门给学校发号施令,是当前亟须正视的问题,也是教师减负的关键。
解决教师负担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保障教师的专业自主性,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当事人有当事权。对于如何开展教学活动,教师理应最有发言权和自主决定权。就好像医院接收到一个病人后,如何治疗应由接诊的主治大夫决定,而不是依照文件的安排去开药方。让教师决定教学事务,既是对他们的尊重,又是对教学质量的保障。相反,发文要求教师不能布置作业等等,实际上就是限制教师的自主权,造成责权分离,反而会让教师陷入被动。
增加并确保教师的自主权,就应包括让他们有权决定不做什么事。对于非专业的、与教育教学不直接相关的事情,教师有权拒绝执行。比如,曾经有一线教师向我反映:学校为了迎接评比,连课程表都要让老师作假,他内心实在纠结,忙不过来,还会让学生帮忙造假。这就是典型的反教育案例,是强制指令对教育宗旨和原则的异化。
当然,要保障教师说“不”的权利,就必须有切实的制度安排。比如,建立起相应的教师投诉机制,在教师遇到不当要求时,可以有正常的渠道进行投诉。由专业、权威、公正的评定程序确定该不该做,阻止一股脑要求强制执行的通道。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教师负担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回到教育的本质。教育的首要目标是为国家、为民族培养人格健全的下一代。任何具体事务、行政指令都不能凌驾于这一目标之上。教师与学校工作的第一依据是学生成长发展的真实具体需求。在以往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一些学校会把红头文件而非学生的发展需求作为首要依据,这样就使得学校思路逐渐走偏,而学校思路走偏了,教育的效果自然就不会好。学生、教师的负担,也会被不必要地加重。
为此,必须正本清源,将学生成长及发展作为学校运行的第一依据,然后根据学生成长发展的需求来进行教学、管理和评价。如果无法将这一逻辑扭转过来,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地步,依旧是局部施药,很难彻底将教师从沉重的、繁琐的负担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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