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人车路矛盾日益凸显,交通规则成为每名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的规范。然而,规则意识的养成非一朝一夕,“侥幸”心理一旦“上路”,留下的惨痛教训触目惊心。
酒驾痼疾,屡罚不改闯大祸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不过,“无酒不欢”的传统酒文化与现代汽车文明的矛盾冲突依然存在,酒驾醉驾具有长期性、反复性,仍是一个多发易发的顽症痼疾。
10月28日,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柴沟中队接到报警,有人驾驶轿车撞上了一辆大货车,被卡在车里出不来。民警紧急赶到现场,发现轿车驾驶人被困在挤压变形的驾驶室里,必须用破拆工具才能救出。民警迅速拨打了119电话,消防人员到场后,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救援,终于将驾驶人成功救出。
驾驶人只受了皮外伤,但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味。觉察到异样的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拒不配合,还对民警破口大骂,并3次挣脱民警约束,企图逃离现场。无奈之下,民警将他强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抽血检验结果显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4.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抽血后,驾驶人始终不肯说出自己的姓名。民警查询信息系统才发现,驾驶人曹某不光是此次酒驾酿成事故,早在2018年3月他就曾因醉驾被判刑,驾驶证也早已被吊销。
而在另一起案例中,酒后开车的竟然是驾校的教练。11月13日13时10分,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执勤民警在西部快速路辅路拦下一辆号牌为“冀C1×××学”的教练车。当驾驶人摇下驾驶室车窗玻璃时,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告诉民警,他是一所驾校的教练,当天中午应邀参加朋友聚会,席间饮酒后竟然还驾驶教练车拉载学员前往练车场。最终,警方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盗用账号,17岁少年上路行驶
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经过正规的培训和严格的考试,在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件后才能够上路行驶。不过有人却以为只要自己会踩油门、会刹车、会把握方向盘就可以驾车上路,却不知道其中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我出示随车人员的驾驶证可以吗?”11月6日16时20分许,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检查一辆长途货车时,驾驶人朱某竟然反问民警。不仅如此,当朱某下车接受询问时,民警发现他穿着一双拖鞋。在民警数次催促下,朱某慢吞吞地出示了他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认真查验证件后,发现朱某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色彩、字体均有异样,看上去像假证。民警立即查询信息系统,果然确认朱某并没有取得A2驾驶证,朱某出示的驾驶证是盗用他人信息制作的假证。据朱某交代,他使用假驾驶证驾驶长途货车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最终,朱某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如今,共享汽车逐渐普及,但共享汽车除了带给社会公众便利之外,也可能留下了无证驾驶的漏洞。9月25日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上海道大队民警拦截检查一辆行驶状态异常的小型新能源共享汽车时发现,驾驶员是一名稚嫩的少年且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查询发现,这名少年今年刚刚17岁,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随后,民警将少年的父亲杨先生传唤到大队了解情况。杨先生得知还在上高中的儿子开车上路后,非常吃惊,这才想到查看自己手机里的租车软件。后来小杨告诉民警,他此前无意间获得了父亲手机里租车软件的账号和密码,事发当晚他在自己手机上登录该账号,成功租赁到一辆共享汽车。随后,他搭载一名同学上路兜风,行驶途中被民警拦下。
据小杨交代,他并没有系统学习过机动车驾驶技术,开起车来也“很紧张”。杨先生当场卸载了自己和儿子手机里的租车软件,感谢民警及时制止他儿子的违法行为,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最终,民警依法对小杨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安全隐患,有时就在“不经意间”
10月15日18时许,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超员,于是将该车拦下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4人,实载19人,超载5人。驾驶人王某未携带驾驶证,且存在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行为。据王某交代,自9月学校开学以来,他负责接送小学一年级学生,早晨把学生从各地接到学校,晚上再把学生从学校接走并送回家,一天两趟。王某说,接送的小学生有不少,每趟都超员的原因仅仅是“为了多赚点”。
11月9日凌晨3时许,张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石灰,行驶至江苏356省道扬州段时,撞倒一根路灯后,大货车歪倒在河边的自来水管道上。事故发生后,张某受伤、车辆损坏,自来水管道也被撞破裂,冲天的水柱从缺口喷涌而出,现场一片狼藉。很快,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医护人员和自来水抢修人员赶到现场,医护人员救治受伤驾驶人,抢修人员紧急修理自来水管道。造成这场事故的原因,经民警初步调查确认,是张某疲劳驾驶。
除了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不文明行为,也往往在破坏规则的同时,可能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11月7日14时,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有村民在路边的稻田烧荒,于是连忙下车制止。
突然,风力加大、风向转变,刚才还不大的火势瞬间失控,从稻田向高速公路方向迅速蔓延,转眼就要烧到高速公路防护栏了。大火燃烧的烟雾盘旋至高速公路上方,严重干扰过往驾驶人的视线。
民警一边紧急疏散周围村民,果断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情,一边迅速拨打119电话,并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请求紧急增派警力赶往现场增援。很快,消防员和增援民警到达现场,经过1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事后,民警对烧荒的村民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再次强调烧荒的危害。村民们也表示,以后再也不在高速公路沿线烧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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