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道路交通工作新闻通气会。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11月1日至21日,全省共查处货车超载8838宗,其中超载30%以上5884宗、车货总重超过100吨的“百吨王”234宗。
据广东交警介绍,查获的货车超载违法数据具有货车严重超载占比较高、超载货车类型相对集中、粤赣湘桂四省籍货车占比高等特点。
具体来看,全省共有10个地市查处超载30%以上的数量占当地超载总量的比重高于70%;20个地市本月有查获“百吨王”,其中广州、云浮、湛江、茂名、东莞5市查获“百吨王”均超过20宗。
在查处超载违法上,二轴货车最容易超载,占总量的40.8%;其次为三轴、四轴,分别占30.2%、28.8%。从查获的广东籍“百吨王”涉及车型看,三轴货车占比最大,占68.5%;其次为四轴货车,占27.3%。
从超载总量看,广东、江西、湖南、广西籍货车分别占66.9%、13.4%、6.5%、6.9%,除本省籍货车外,1/4的超载货车来自江西、湖南、广西三省。从“百吨王”数据看,广东籍货车占53.4%,外省籍货车同样主要来自江西、湖南、广西三省,分别占25.6%、5.1%、9.8%,超过2/5的“百吨王”货车来自赣湘桂三省。
据广东交警介绍,今冬明春交通工作中,将强化路面严查,围绕货车通行量大、超载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源头整治方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大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此外,广东交警还将突出联合惩治。对“百吨王”等超载货车实施处罚后,督促公路货运源头企业落实源头装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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