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0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省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8件,设区的市、自治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93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2件,打通法律实施“最后一公里”;建成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13477个,全省13.3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进平台,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40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更好支持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5日举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新闻发布。据了解,1979年12月,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党中央的决策作出决定,设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40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从无到有,从蹒跚起步到不断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充分展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为促进和保障湖南改革和发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在本级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40周年。40年来,湖南省地方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有效推动了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贡献。截至2019年10月,省本级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98件,设区的市、自治州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93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2件。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据不完全统计,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先后共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00余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00余次、专题询问14次、专题调研300多项,对140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40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湖南省代表工作制度建设经历了从探索建立、健全规范到完善创新的发展历程,如今“2+22”法规制度文件标志湖南代表工作基本形成了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拓宽代表履职渠道,让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每届届初组建省人大代表小组,现有省十三届人大代表754名,组建了90个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每年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学习座谈等四次以上。同时以代表联络站(室)为平台,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截至去年底,湖南省建成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13477个,6个市州超过1000个,其中建在村、社区等地的有11278个。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代表建议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建议督办机制,优化完善建议督办方式,汇聚“提、督、办”各方合力,走出了一条代表建议工作新路子,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由五年前的20%左右提升到今年的86.4%,为民代言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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