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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鄠邑区:1月15日0时起 允许每户每天派1人外出采购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布时间:2022-01-15 09:02:15

1月15日,西安市鄠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全区生产生活秩序”通告。

通告全文如下。

全区广大群众: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0时起,稳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一律不得入鄠。低风险地区确需返回的,须提前3天向社区(村)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返回,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二、除保障性车辆和经批准的企业生产用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入鄠。全区继续执行车辆出入证管理制度,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全域范围内的车辆查控,严禁非必要车辆出行。

三、允许每户每天派1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每次不超过2小时;保供、复工及外出就诊就医人员可以正常出行。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菜店、药店、超市、冷鲜店、洗衣店、理发店、小百货店等服务性经营门店,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产,快递、外卖和各配送网点组织配送人员开展无接触配送。

四、受疫情影响暂停生产建设的工业企业、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属地审核、行业部门审批同意后,逐步复工复产。

五、继续严格推行疫情防控责任制度,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和业务指导;要夯实单位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必须全面落实防疫措施,单位法人为直接责任人;社区居民要履行个人责任,服从社区(村)管理,自觉遵守出入制度,做好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胡泽鹏

关键词: 西安 鄠邑区 采购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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