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警总队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部分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理的通告》制定以下五种情况只纠正、不处罚。
1、路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纠正、不处罚。
2、车辆逾期未检验或强制报废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3、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注销”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4、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日期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5、车辆临时牌照过期(因疫情正式牌照未邮寄到位)等情形,一律只纠正、不处罚。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0日
来源:西安交警
编辑:张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