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1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发布通报,1月8日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经查,穆某(男,20岁,住新城区幸福中路某小区)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在自己微博上虚构内容发布了“第三次物资已收到”的信息,并故意将信息发送位置虚假标记为省政府家属院。穆某的行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了穆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来源:华商网
华商网讯 1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发布通报,1月8日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经查,穆某(男,20岁,住新城区幸福中路某小区)为吸引关注、增长粉丝,在自己微博上虚构内容发布了“第三次物资已收到”的信息,并故意将信息发送位置虚假标记为省政府家属院。穆某的行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了穆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