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开展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市级各部门:
针对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督导组指导下,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指发【2021】1号)精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时间
1月2日9时准时启动,11时前完成采样,18时前完成检测。
二、筛查范围
从2021年12月26日起,7天内出现过病例的街道,继续每日开展1次核酸筛查;7天内未出现病例的街道,每3天开展1次核酸筛查。
三、几点要求
(一)严格按照启动时间,结束时间执行,坚决不允许抢跑和拖尾。要按照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样130人,2小时完成采样目标任务的标准,精细测算需要设置的采样点、采样台、采样流动队、采样人员、服务保障人员以及相匹配的物资、设备,提前将人员安排到各采样点位。
(二)重点要摸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独栋公寓、建筑工地、商铺、摊点、小企业等场所内居住人员的底数,安排流动采样队,确保不漏一人。
(三)对封控区(含隔离酒店)、管控区、防范区的核酸筛查要同步开展。
(四)先采混管后采单管,混采只用10:1,采样要求如下:
1.上门单采方式包括:B类人员及家庭成员、封控楼栋住户居家隔离不足4天的(含4天)。
2.上门混采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一栋楼里有B类、C类的人员。
3.下楼混采顺序:先普通人群,后C类人员家庭、封控楼栋住户居家隔离超过4天的。C类人员和封控楼栋居家隔离住户一户一户组织下楼采样,错时进出,避免在楼内交叉。
(五)扫码区和采样台距离不可太远,采样过程中,不允许被采样人员拿着试管找采样人员进行采样,应由工作人员将试管由扫码区转至采样区。
(六)在采、送、检等各环节,工作人员均应按照相关标准,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并及时进行环境消杀,坚决杜绝工作中感染事件的发生。
(七)各区县、开发区要统筹调度辖区内采样力量,合理调配闲置采样力量,科学安排采样人员轮替,既要最大限度发挥采样能力,又要保障好采样人员的生活和休息。有检测人员和物资缺口的区县、开发区要主动与无检测任务或检测任务轻的区县、开发区联系,取得支援。
(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随后下发对口筛查实验室匹配方案,请各区县、开发区严格按照匹配关系送样。
(九)相关区县、开发区要把最新的规范、要求传达到每个采样点,并做好培训,确保采样效率和质量。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日
附件:采样台布局示例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高瑞
来源:西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