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再也不敢犯法了……”
2021年8月2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至西安市地铁二号线凤城五路地铁站欲乘坐地铁。进入站内后,李某在未扫描、出示健康码、未戴口罩的情况下,试图强行进站,地铁站安检人员劝阻不成遂报警。
接警后,民警徐某某及辅警马某某、张某某到达现场处置。
处置过程中,李某不断辱骂民警,将民警徐某某的手指抓伤,并打了辅警张某某、苏某某一耳光,民警遂现场将其控制。
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当庭悔过。该案将择日宣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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