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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骗至山中杀害案将于17日开庭 被害人父亲:放弃索赔只求严惩

来源:封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1-12-08 09:12:54

12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被害人父亲李胜处获悉,南京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被害案将于12月17日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李胜表示,12月7日下午,自己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要开庭。李胜曾在今年10月向受理该案的法院和检察院表示,希望公开审理此案,并要求犯罪嫌疑人到庭受审,其当时得到回复称,因疫情防控需要,犯罪嫌疑人可能以视频方式出庭。

李胜告诉记者,自己不需要赔偿,只希望杀害女儿的人被法律严惩。案件等待开庭期间,嫌疑人家属曾多次通过各种方式找他,希望赔偿,都被他拒绝。

从2020到2021年,李胜多次在江苏和云南间奔走,并希望案件尽快开庭审理。这次开庭结束后,李胜将接女儿回家。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案件回顾:

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女,21岁,江苏宝应人)离开与男友洪某同住的小区后失联。据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

2020年9月1日,勐海县公安局以[海公(刑)提捕字〔2020〕23号]提请批准逮捕书,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曹某青、张某光、祁某强涉嫌故意杀人、盗窃罪一案移送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1年12月7日,该案将于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来源:封面新闻

编辑:王蜀周秦

关键词: 南京 开庭 被害人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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