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 12月7日消息,当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显示,艺人蔡某某的代理公司上海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具备演员经纪机构合法资质,利用其独占性艺人资源,在该艺人巡回演唱会北京站演出活动中,实际负责演出内容、演出票务、收入结算等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对此,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年11月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后极目新闻查证了解到,
该案例中涉及的艺人就是蔡徐坤,而其代理公司上海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是成立于2019年10月,由徐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圣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有网友提到,徐辉正是蔡徐坤亲属。
来自天眼查App的信息显示,11月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上海圣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擅自从事经营性演出经营活动——这场活动,就是7月17日在北京凯迪拉克中心举办的蔡徐坤2021“迷”个人巡回演唱会北京站。
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而从事演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操作?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连线采访时,深耕武汉本地演出行业多年,操办过多场大型演唱会的知情人表示,演出行业是有从业经营许可的特殊行业,一般文化公司必须在职三名持证演出经纪人,并在市一级文旅局或审批局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方能从事演出经纪、演出组织、票务销售相关业务。
“文旅部是严禁‘代报批’行为的。”知情人提到,按照正常的演唱会报批执行流程,没有营业演出资质的公司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公司、作为演唱会经营的唯一主体负责演出内容、演出票务、收入结算等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而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处罚来看,虽然蔡徐坤2021“迷”个人巡回演唱会北京站经由永稻星(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报批,“但实际负责演出内容、演出票务、收入结算等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一系列工作的是上海圣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