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历时700多天的民事诉讼,陕西省西安市民姚先生花20元购买10注彩票中奖1001万元,奖金却被投注站老板亲戚领走一案,经过法院一审、终审判决,购彩者姚先生胜诉,中奖彩票为姚先生所有。
然而,姚先生虽然赢了这场彩票纠纷案的官司,但至今,他仍无法拿到彩票和奖金,自己也因此事,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成为了失信人。
▲11月18日,姚先生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刑警队报警。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摄
11月18日,姚先生再次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及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刑警队报警。警方表示,是否受理、是否立案,7个工作日将给姚先生书面答复。
姚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他相信法律能最终给自己一份公平。
投注站老板表哥领走巨额奖金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西安男子网购彩票中1001万元大奖投注站老板:发错了,不是你的》显示,姚先生今年40岁,在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打工,月入3000元左右,长期有购买彩票的习惯,与投注站老板王某相熟。王某夫妇二人在西安市鄠邑区国土资源局鄂邑分局东侧共同经营一家中国体育彩票站。
▲投注站老板发给姚先生的彩票及姚先生的转账截屏。拼图来源/当事人提供
已有司法判决显示,2019年7月17日下午13时,有人在王某处购买自选彩票,因王某未按要求出票,于是,多出了一张五注价值10元彩票(体彩大乐透19082期,票号110610-177960-065449-965002-739658),而这张彩票日后中了1001万元。
同日17时25分,姚先生向王某发送20元微信红包,并注明“机选大乐透10”,王某将该彩票和一张机选五注彩票照片一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姚先生。
当晚,开奖后,该彩票中奖。姚先生向王某索要彩票时,王某称,因自己失误将他人彩票错发给姚先生。次日,姚先生到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查明彩票出票时间与自己购买彩票时间不一致。
▲2019年12月9日,姚先生再次来到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咨询,但等了3个小时依然没能等到回复。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经协商,王某赔偿姚先生精神损失15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王某给付7万元,余款8万元向姚先生出具借条。同年9月5日,高某领取涉案彩票奖金801万元。
姚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高某其实就是王某的表哥。姚先生得知此事后,于同年9月9日,将王某夫妇、高某及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中奖彩票所有者为姚先生。
法院判决中奖彩票归购彩者
▲10月28日,法院终审判决,中奖彩票所有权归姚先生。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今年5月14日,鄠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奖彩票为姚先生所有。一审判决后,王某夫妇及高某等不服,提出上诉,今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在这场中奖彩票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审理期间,2020年6月23日,姚先生又另向法院起诉,希望法院判令他与王某此前达成的《赔偿协议》无效。姚先生说,自己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签署了这份《赔偿协议》。
随后,法院审理认定,王与姚二人签署的《赔偿协议》无效。但因此判决,姚先生需退还王某曾支付的7万多元赔偿款,但姚先生认为,自己的千万奖金都未拿到,自己为何要先给对方钱。今年10月8日,姚先生因此事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成为了失信人。
对此,姚先生说,他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几乎花光了家里的钱,还在外有欠款,现在,他虽然赢了这场彩票案的官司,但至今仍无法拿到彩票和奖金,自己还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成为了失信人,现在他十分苦恼。
西安警方:是否刑事立案7日内给答复
▲11月18日,姚先生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报警。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摄
11月18日,姚先生再次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报警,希望警方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对王某等人进行抓捕。姚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报警,两年前的事发后,他就曾去报警,但警方告诉他,彩票的所属权存在纠纷,属于民事范畴,警方不能介入民事纠纷,希望姚先生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彩票最终归属权,待归属权确定后,再进行报警。此后,姚先生才开始漫长的诉讼。
今年10月28日,法院终审确认,姚先生拥有了中奖彩票所有权后,他也曾前去派出所咨询。
11月18日,在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姚先生总共呆了不足20分钟,他将案情经过告知民警,民警没有给姚先生做笔录,而是让他将相关判决书留下,并表示,是否受理、是否立案,7个工作日将给姚先生书面答复。
随后,姚先生又分别前往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和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刑警队报警,并以案值较大为由,希望警方能提级受理此案,但是否受理、是否立案,最终警方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接待民警称,“需要跟领导商量一下”。
姚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相信法律能最终给自己一份公平。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