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今年可以舒舒服服等待供暖,没想到在手机上缴取暖费时,页面上弹出的提醒顿时让他傻了眼——需要补缴18年的基本热费,不缴不供暖,缴了又觉得冤枉。房子明明是2019年才买的呀,凭啥要交18年的钱?洛南县清华园小区业主王先生很是无语。
业主喊冤:
连续两年被要求补缴买房前的暖费
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在去年供暖季时,王先生就遇到了相同的情况,当时他向热力公司缴纳了当年的取暖费和上年的基本热费,但不料却被要求补缴17年和18年的空置费,不缴不供暖,所幸后来此事在热力公司的协调下得到了解决——没补缴同时也正常采暖了。但不料今年戏剧性的一幕再次上演了。
11月25日,据王先生介绍,他是2019年4月在清华园小区买的房子,当年在装修,等装修好后已经过了采暖缴费时间,因此并未采暖,2020年是首年用暖。
“本以为这事情去年已经解决了,但没想到今年11月15日我在热力公司公众号上缴费时,显示我在18年有欠费,要交费就得连同欠费一块缴,不缴就不供暖。”王先生告诉记者,害怕天冷冻坏水管给别人家造成损失,无奈之下他缴纳了18年的770多元基本热费,但觉得钱交得很冤枉。
热力公司:
收费是向产权所有人收,债务问题需业主自行解决
11月25日,华商报记者来到了洛南县中田永恒热力有限公司。据市场部负责人张喜春介绍,根据《洛南县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供热用户需要缴纳全额热费,未供热的业主需要缴纳30%的基本热费,这些费用均是由产权所有人来支付的。另据了解,洛南清华园小区从2017年便开始供暖了。
张经理称,作为热力公司来说,并不知道房子所有权是谁的,只会把热费登记在这个房子下面,等到所有权人需要供暖时,除缴纳全额热费外,对之前的基本热费进行补缴即可。此事中,热力公司并不知道此前王先生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所有权变更,而是直接将王先生认定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因此来向他收费。
张经理表示,王先生在买房前就应该了解房屋是否存在债务问题,出现此事只能由他自己同开发商协商解决,热力公司对此无能为力。
开发商:
业主先自行垫付,后期开发商将返还
11月29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清华园小区开发企业——陕西泰鑫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艾卫平。其称,2017年拆迁办从企业买了20余套住房用作群众安置房,王先生家所住的房子就包含在内,但后来因安置结束后房子有剩余,拆迁办便又委托售楼部进行销售,然后在2019年4月王先生购买了这套房子。
“这个事情我们知道,我已经给他(王先生)说了,这七百多块钱先由他自己垫付,我们后面会返还给他。”艾经理称,接下来他将同拆迁办沟通此事,实在不行,那么这个费用开发企业来承担,不会让业主来掏钱。
对于此事,华商报-二三里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来源: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