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商州区市民苏先生反映称,买的饼干掰开有黑灰色絮状物。在发现这一问题前,一岁大的婴儿无故拉肚子,对此苏先生质疑,娃拉肚子是饼干引起的。
家长:娃拉肚子或与饼干有关
将对娃进行体检饼干质检
苏先生称,8月9日,他和妻子在商州区零岁·计划孕婴超市购买了奶粉和一瓶(大嘴奇奇牌)土豆泥棒饼干,拿回家后苏先生的母亲每天会为娃取一些吃。苏先生对记者说,9月25日左右娃出现发烧和拉肚子病症,他妻子咨询了诊所医生后给娃吃了些药,发烧退了但拉肚子持续了20多天。
“9月28日,我妻子取出一些饼干给娃吃,发现饼干中间夹杂着黑灰色絮状物,我们这才怀疑娃是吃了这样的饼干才生病的。”苏先生表示,发现饼干问题后及时给娃停止吃,同时联系了孕婴店。
苏先生介绍称,与店方多次协商,店方只做了假一赔十的补偿,15元的饼干赔偿了150元。对于他提出的给娃体检、对饼干做质检等,店方没有一个积极地态度处理此事。对于医药费,苏先生称没花多少钱。
苏先生现在希望店方能承担体检费用,同时对于质检等相关费用和责任负责。
店方:等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该负的责任肯定会负
11月21日,记者与零岁·计划孕婴超市何经理取得联系,何经理对记者说,目前此事走正常程序即可,只要苏先生质检出饼干存在问题,店里该负的责任肯定会负的。
何经理告诉记者,苏先生说店方没有积极处理?这是不属实的。发现问题后店方对苏先生进行饼干原价格10倍的赔偿,并且从店里拿出相应的东西给予苏先生补偿。而且店方还联系了该产品的厂方,拿到了该饼干的批次、厂方相关手续等,给苏先生看过。
同时苏先生提出检测饼干,店方和苏先生专门去过相关部门,但该部门表示不对个人业务。何经理对记者说,现在苏先生要求店方先给体检费等费用,这肯定不合理,没有任何依据。
“我们和苏先生多次协商无果,现在希望苏先生按照正常程序走,该负责店方肯定会负责。”何经理说,发现饼干问题,是在拉肚子之后,且目前只有那一根饼干有问题,所以无法确定娃拉肚子是否与饼干有关系。
记者发现,苏先生所购买的饼干是7月1日出厂的,保质期为12个月。根据时间计算,目前该饼干还在保质期内。
据了解,目前苏先生已经向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随后将由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此事。同时苏先生表示,他希望店方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律师:双方可共同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经鉴定,婴儿的发烧、拉肚子是该孕婴超市所售的饼干引起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该孕婴超市需向苏先生婴儿支付饼干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
赵良善强调,苏先生不仅可以要求该孕婴超市支付饼干款10倍的赔偿金,也可要求该孕婴超市支付损失3倍的赔偿金。其中,医疗费、体检费都属于苏先生的损失。
赵良善建议,由于双方对婴儿的发烧、拉肚子是否由该孕婴超市所售的饼干引起存在争议,因此,双方可共同委托一家专业机构予以鉴定,以鉴定结论来判定该孕婴超市的责任。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
来源: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