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11月16日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发布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驾校的咨询联络点仅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代收驾培费用。
告知书明确,驾培机构(总校)在街面上设立的学员驾驶培训咨询联络点仅向市民提供学车咨询服务,请市民勿在咨询联络点缴纳任何费用,缴纳学员培训费用请市民与驾培机构(总校)直接联系,由总校收取,咨询联络点和教练员严禁代收培训费。请市民在咨询前先拨打咨询联络点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联系电话,确认该咨询联络点的合法性。
市民在驾培机构(总校)报名并缴费时,首先查看《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收费公示表》等与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名称是否一致,在认真阅读《培训合同》(服务合同)内容后签订《培训合同》(服务合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务必要求总校开具票据,《培训合同》(服务合同)和缴费票据须妥善保管。
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地址为办理报名缴费、签订合同、取得票据等手续的唯一合法地点。学员本人可在“交管12123”平台上自行缴纳考试费,驾培机构(总校)、咨询联络点和教练员严禁代收学员考试费。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9-87803481。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王蜀周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