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装有第五套人民币全面值的纪念册,每张钱币上的编号都是“生日号”——这是钱币收藏爱好者纪峰(化名)今年年初花了不菲代价买到的“心头好物”,他甚至计划着将这套纪念册作为嫁妆送给女儿。
殊不知,纪峰此举已经涉嫌违法。
第五套人民币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流通。根据相关管理条例,除特殊情况外,买卖正在流通中的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是买卖装帧成册的流通人民币,若是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或是在2018年3月19日人民币管理条例修改之后装帧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然而,目前有很多像纪峰这样的人,以收藏为由购买流通中的人民币却不知自己已涉嫌违法,还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有需求就有市场。《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钱币收藏类网站甚至少数银行都存在售卖第五套人民币的现象。这条交易链条是如何形成的?又该如何规范?
流通人民币成商品
靓号价格大幅增长
“您帮我鉴定看看,这张20元纸币值多少钱?前段时间听说第五套人民币已经进入收藏领域,这张2005年发行的纸币应该升值了吧?”
“这是要看冠字号的,首发冠FA开头的纸币价格已经翻了几倍甚至几十倍。如果是‘顺子号’‘豹子号’,那就更值钱了。”
这段对话来自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的视频。视频博主是一名钱币商,其所拍摄的视频大多是以鉴宝的方式向观众介绍钱币上冠字号码的特殊寓意和收藏价值。
该博主发布的许多条视频中,介绍的都是流通中的人民币。有些细心懂法的网友提出质疑:“难道流通的人民币也可以收藏,可以炒作买卖了吗?”
记者调查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上,一些博主平时会发布一些钱币鉴定的视频,但如果通过“小窗”沟通是否售卖第五套人民币,他们便会发来一份不同冠字号码的“最新报价表”,末尾还会标注“本公司一手货源,包装精美,银行发货”。
除了短视频平台,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也有售卖第五套人民币的商家。
近日,记者以“生日币”“豹子号”为关键词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进行检索,发现售卖第五套人民币的卖家不在少数。这些商家有一个共同特点:商品的详情页面不会展示人民币的实物图,而是用一个表格代替。
记者点开表格,只见上面写满了数字,经问询获知,这些数字其实是人民币的冠字号码,如生日日期号、“豹子号”和“顺子号”、吉利数字等,供买家选择。
冠字号码不同,价格也不同。以“生日号”为例,某卖家按照年份生日将人民币划分了几个区间:1948年至1967年,1800元一张;1968年至2011年,1600元一张;2012年至2015年,1800元一张;2016年至今,3000元一张。
如果表格中恰好有买家心仪的号码,那么选好之后买家联系卖家拍下付款,备注好号码,卖家就会将该纸币邮寄给买家。大多卖家表示,装帧后发货。
在某钱币收藏类网站,记者联系了一家售卖第五套人民币的商家。在其商品介绍栏,有一张清晰的图片:一张张排列整齐、冠字号码清晰可见的红色百元纸币。图片下方配文:生日靓号,欲购从速。
据该商家介绍,这批“生日号”是公司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收集来的,价格比较高,一张面额100元的人民币售价要1100元。
有十多年收藏经验的纪峰只要看到这样的“靓号”,便“一阵狂喜”,因为“只要冠字号码够靓,就有收藏价值,而且价格往往很高”。
纪峰告诉记者,人民币收藏爱好者一般是以捆为单位收藏纸币,以包为单位收藏硬币。一捆10沓1000张,一包500枚。
“收藏人民币是比较烧钱的爱好,所以币友之间也会有一些交易,把自己收藏比较多的或者认为没有升值空间的卖掉,然后购买自己认为更有收藏价值的人民币。”纪峰说,“一般一捆或一包转手,要加上三五百元。”
变相交易花样繁多
成册出售或涉违法
记者注意到,也有一些商家由于知晓“买卖流通人民币属违法行为”,于是售卖装帧成册的流通人民币以躲避监管。
这些商家惯用的话术就是“卖包装,送人民币”。
在某购物网站,记者以买家身份联系了一个售卖第五套人民币的卖家,对方要求必须成册购买,不能只购买人民币。
“我卖的是包装,人民币是赠送的。”被问及原因时,这位卖家回复说。
记者调查发现,采取此类花样变相售卖流通人民币的,甚至包括一些银行。
上海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所在的银行前段时间售卖过旧版人民币,“旧版人民币已经不再流通,根据相关规定是可以售卖的,但第五套人民币不在售卖范围内”。
随后,记者提出想收藏有价值的第五套人民币。该工作人员立刻告诉记者可以满足需求,只要购买前四套人民币中的一套,银行就会赠送第五套人民币,并且是俗称的“豹子号”“顺子号”。
据天津市某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上述这种搭售的情况确实存在,也有把第五套人民币的靓号制作成册出售的情况,一般是贵金属展销公司借银行平台来售卖。
“类似这样一套全面值的‘豹子号’‘顺子号’或‘生日号’,价格一般会翻十倍甚至几十倍。”上述银行工作人员说。
纪峰那套想要留给女儿做嫁妆的第五套人民币全面值纪念册,就是他花大价钱从某银行买来的。据其透露,很早之前就已经有人开始收藏第五套人民币了,尤其是一元面值的,“因为已经不再发行了”。
将流通中的人民币制作成册出售就合法了吗?
记者查阅相关管理条例发现,2000年5月生效的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专门制定了《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2016年经修订改名为《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规定,“装帧流通人民币实行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2018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废止了《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同年3月19日人民币管理条例修改,删去了“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规定。
“从上述规定的出台和修改来看,我国政府对人民币买卖采取了非常严格的态度。”北京市己任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龙非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取消前,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装帧品可以买卖,这一规定也符合信赖利益保护的法治原则。
“由此可见,以2018年3月19日人民币管理条例修改之后正式取消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为界,之后的装帧流通人民币行为应属违法行为,但之前经过人民银行审批的装帧流通人民币仍可以继续买卖。”龙非说。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陈丽天也提出,2018年已经正式取消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目前大多装帧成册销售的流通人民币可能并非审批的装帧流通人民币,“因此,银行不得擅自买卖”。
宣传教育不可或缺
加强监管抵制炒作
实际上,我国法律早已明令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数额较大,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陈丽天说。
但为何流通人民币的买卖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龙非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一些人确实不了解法律规定,不知法、不懂法,把收藏人民币与一般的收藏行为等同起来,认为这只是自己的爱好,忽视了法律对人民币管理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一些商家利用人们对法律的不了解,声称未来升值潜力巨大,引诱人们上市购买,进行包装后再以高价出售,赚取巨额利润。
为此他建议,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媒介,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让群众了解人民币管理的法律制度,了解法律的边界,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其次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收藏、艺术、钱币专营等场所的日常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的共享、通报等机制,加强执法联动。
龙非还提出要严格执法。“依法规范严格处理,建立执法的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形成有效的市场震慑,肃清市场中的违法买卖行为。”
陈丽天则认为,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公众应该及时停止对流通人民币炒作的盲目跟风。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胡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