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4日获悉,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大连市公安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大连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将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房屋买卖领域、住房租赁领域、物业服务领域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房屋质量、以学区房名义炒房价等突出问题,并对大规模延期交房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整治重点围绕四个领域展开,房地产开发领域整治对象包括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涉关各方责任主体。整治内容包括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间或销售宣传资料严重不一致等。
房屋买卖领域整治对象包括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代理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网络自媒体等。整治内容包括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变相涨价等。
住房租赁领域整治对象包括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整治内容包括克扣租金押金;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赁资金监管等。
物业服务领域整治对象包括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涉关业主委员会及成员。整治内容包括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未按照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指定或限制其他电信运营商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开展电信业务,限制用户选择电信运营商;协助骗取、套取、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为确保整治效果,大连市成立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加强督导考核,并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台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建立企业“红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