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流到哪里,哪里就会有人对其负责!”这是唐山市治水的承诺。4年来,唐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推动全市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提升,11个国家考核河流断面全部达标,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河湖。
据介绍,唐山市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4985人,实现全市河湖全覆盖。各级河湖长带头推进河湖清洁行动、河湖“清四乱”、河湖治理保护专项行动等,落实市级河湖长巡河提示单、县级河长问题交办单、整改督办单制度,构建起“发现—督办—反馈”工作闭环。
探索建立流域河湖长协作机制,已建立遵化—蓟州,玉田—宁河、宝坻、蓟州,芦台开发区—宁河,汉沽管理区—宁河等跨区域联动机制,强化跨界河流管理保护,为唐山市落实河湖长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全面建设市县两级“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执法47次,办理公益诉讼45件,推动河湖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效衔接,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