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寄递安全管理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在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过程中,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取得了明显成效。
南漳县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行为人不乘车但支付费用,通过出租车司机运送毒品至指定人或地点等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监管力度,做好禁毒教育和法治宣传。利川市检察院到寄递企业开展调研摸底,到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寄递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提出监管预防要求,相关落实举措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送。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意见》旨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性做法固化、提升为全省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帮助健全县级邮政监管缺失,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