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麦片打折挺便宜,我就买了很多,可回家发现吃不了,于是来超市把没开封的给退了。”3月12日,得益于超市实行的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消费者陈女士在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店提供购物小票和完整的未开封商品后,只做个登记,很快就收到了退款,“在实体店购物,也有‘后悔权’了!”陈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去年“3·15”期间发出“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后,大连市积极响应,开始在全市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一年来,通过先行调研、广泛宣传、跟踪指导、实地验收、公示名单、统一发放公示牌等措施,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不产生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截至目前,大连市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经营单位已有9家,退货数量1.8万余件,退货金额500余万元。
在西安路锦辉商城,入口醒目位置和办公区域张贴着服务承诺、退换货管理规定:凡消费者购买商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珠宝、内衣、假发、烟酒等特殊商品除外),保持原质、原样,在七日内给予退换货。据商检课负责人介绍,考虑到疫情、出差、老人行动不便等原因,商场自去年7月自愿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开始,经常根据实际情况将时限延长至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据悉,该制度实行后提高了商场的信誉度,复购率也随之增加,提升了销售业绩。
在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店,食品等全品类都已纳入七日无理由退换货中。消费者持该店购物小票,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退换货都会得到及时处理,平均每日退换货10到20件,相对集中于百货类、预包装食品等。
记者获悉,在市内五区试点基础上,到今年年底,大连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品牌集中的商场、商圈、街区、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等场所为重点,扩大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实行范围。同时,指导企业完善退换货流程等售后服务体系,进行信息公示、建立登记台账、简化手续,让退换货流程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