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持全县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近日,芦山县制定出台《芦山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包含8个方面40条政策措施。
加快财税政策落地方面包括: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速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等6条政策措施。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包括: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强化重大项目金融服务、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4条政策措施。
着力稳投资促消费方面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加大项目工作激励力度、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等7条政策措施。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支持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发展、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支持制造业企业稳产满产等8条政策措施。
此外,《措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良性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也作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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