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保障集中安置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13部门,共同印发《安徽省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围绕安置点的管理与服务,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
集中安置点是保障受灾群众安全的庇护场所。《规范》明确,其选址要以安全为前提,避开灾害易发点、安全生产隐患点等区域,防止次生灾害,优先使用现有人防工程、体育馆、空置学校、社会福利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
围绕医疗服务保障,《规范》特别提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安置人数较多且预计安置时间较长的安置点,设立医疗救护点和留观室,配备应急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安排医务人员值班和巡诊。此外,要做好入住管理、治安管理、食品安全、消防措施、物资存储安全、心理抚慰等各项服务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主汛期。《规范》的出台,为有序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工作提供参数规范,为全面保障集中安置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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