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正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聚焦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14个督导工作组,实地督导推进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到6月底,我省将全面完成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自建房安全领域整治全覆盖。同时,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整治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力争9月底前整改到位。
围绕全面排查、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巩固提升4个环节,本次行动将落实全面自查、基层排查、县区核查、市级抽查、省事督查等“五查”。其中,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自己排查,也可委托专业人员排查,有安全风险隐患存疑的可委托第三方鉴定(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整改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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