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办学、未经审批一证多址办学和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冬令营”“托管班”“研学”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培训等行为。
大连市教育局称,为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包括:
全面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寒假前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布辖区内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相关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属性、举办者、办学内容、联系电话),方便学生及家长查询和选择。
加强培训资料和从业人员管理审核
各地区要持续开展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和常态化督查,要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明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划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红线,加强从业人员常态化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利益,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活动。
全面规范收费行为
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严格按照“应托管、尽托管”的要求,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将银行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作为对培训机构的重要检查内容。
各地区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内容备案制
对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课程内容、培训计划、安排班次、学员数量、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培训层次等相关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建立“一校一台账”,并动态更新。各地区在寒假期间每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要通过推门听课、查阅培训材料、与学员及家长座谈等多种方式,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培训活动。要严防培训机构违规开设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班、违规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适时曝光。
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公布、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安排专人接听接收。可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等作为社会监督员,丰富线索获取来源,提高社会监督参与度。对举报线索要登记造册,及时应对群众诉求,调查处理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治理的合力。
进一步落实严罚重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各地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要立整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要健全黑白名单管理机制,将违规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及时更新,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全面普查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
各中小学校在寒假前全面普查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建立台账、动态监测,根据各地区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逐一比对,摸清学生参加非法培训底数,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查处。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安排专人对校园周边培训机构不定期暗访,持续加强校园周边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管住学生”,坚决抵制无证办学“黑窝点”。
加强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监管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有效构建“家长—学校—社会”三维立体式监督模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同步倒查教师所在学校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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