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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方案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

来源:每日新报 发布时间:2021-08-23 09:55:18

继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推出“夜诊”模式后,为了解决患者“挂号难”问题,切实提升患者就医感受,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开展“业(夜)诊”服务,让“上班族”“学生族”“银发族”等人群看病就医更方便。

方案提出,鼓励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开展“业(夜)诊”服务。二、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在征求知名中医专家及临床科室的意愿后,选择部分知名中医专家和特色科室率先开展“业(夜)诊”服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以根据本院特色,因院制宜、因地制宜,在针灸、推拿、康复、儿科、妇科、心身科等科室逐步开展“业(夜)诊”服务,中医特色突出的科室可以开设专病门诊,让患者在工作日无需请假就能如期进行中医药诊疗。充分发挥医联体机制,鼓励二、三级中医医院专家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夜)诊”服务。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医堂结合实际开展“业(夜)诊”服务,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业(夜)诊”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可次日取药。“业(夜)诊”工作时间,可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和患者需求,灵活掌握。

“业诊”是指业余门诊,即医疗机构安排知名专家和部分医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诊疗服务。“夜诊”是指夜间门诊,即医疗机构通过延长下午门诊接诊时间,为“上班族”“学生族”等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开展“业(夜)诊”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体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保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要合理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进一步完善院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可向相关医务人员倾斜。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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