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4日起,西宁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将正式施行,西宁将对部分区域进行低排放控制,共同守护“西宁蓝”。
据了解,低排放控制区范围为由城东区西和高速、京藏高速,城北区宁大高速、海湖大道、京藏高速向西延伸至西和高速交汇处,城西区西和高速、凤凰山路、宁贵高速,城中区宁贵高速、兴业路、锦川大道、庄和路、奉青路、新城大道、南京路、南川东路组成的封闭区域。低排放控制区实施时间为,每年3月至11月期间,控制区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达到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不得有明显可见黑烟;其余时间段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不得有明显可见黑烟。低排放控制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记者 倪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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