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国务院先后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在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动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此项工作作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重要基础,根据青海省情、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及数据归集情况,探索出一条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为重要抓手,推动实现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精准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变革之路,在全国率先出台青海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同时建设青海省市场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
在出台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还同步研究推进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起草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和指标体系,将通用型信用风险评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评分设置不同权重合并计算,探索“通用型”+“专业性”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式。(记者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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