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是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重点任务,也是推动落实我省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具体举措。为持续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不断取得新进展,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青海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将实施6个方面22项重点建设任务。
据悉,今年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建设内容包括促进农牧业转移人口有效有序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我省将首先以重大工程为引领,包括实施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G0611张汶高速门源至扁都口段、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把这些项目作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注重重大政策保障,将推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全覆盖,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另外将注重重大改革推动,着力推进西宁市“无废城市”试点、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等若干激发城乡发展活力的改革任务,助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强化各项建设推进、狠抓措施落地、凝聚政策合力,确保今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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