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量化考评机制,有效推动广东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承销团管理相关要求,我省结合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发展要求,在压实承销团成员履行承销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政府债券承销、交易和服务等要求,探索设立涵盖广东省政府债券一级市场情况、广东省政府债券二级市场情况、承销团管理其他工作等三大指标的考评体系,每批次发行后、季度末和年末对承销团成员进行考评。
此次我省创新引入广东省政府债券现券交易二级市场情况作为考评指标,兼顾银行类机构和券商类机构特点,充分考虑券商类机构的实际情况,将现券交易金额和笔数作为指标内容,鼓励承销团成员积极参与二级市场交易,推动盘活广东省政府债券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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