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我省正加快地震预警立法,大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该《决定(草案)》一旦通过立法程序,将成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地震预警工作的地方法规。
省地震局局长刘尧兴表示,江苏是我国东部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省份,遭受过严重地震灾害,同时又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富聚集程度较高的省份,地震灾害风险水平高,保证全省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尤为重要。《决定(草案)》通过规范我省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预警信息发布及应急响应等行为,更好地推动地震预警技术应用,更好地发挥其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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