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坚持与深化“双控”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全面系统的综合整治,实现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整治工作持续至2022年12月底。
根据方案,此次排查范围是工贸行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不含冶金企业。排查对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液氨制冷、液氨制氢(制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且自产自用,有氢气、氧气、氮气、氯气、煤气等储气站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电镀、喷漆、印染、清洗作业,涉及使用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涉及使用易挥发且产生有毒危害物质的企业进行重点整治。
方案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进一步摸清使用危化品企业情况。将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存在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作为重点,组织县乡两级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健全监管台账,准确掌握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用途、数量、储存方式、工艺装备等基本情况。然后对照整治范围要求,对每家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析,确定整治企业范围。
开展珍珠棉类生产企业专项排查。深刻汲取天泽鑫珍珠棉厂爆炸事故教训,组织专门力量、专家参与,对珍珠棉类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系统排查。对于使用丁烷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发泡剂生产珍珠棉类包装材料的企业,必须对照《珍珠棉类生产企业安全检查重点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对于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条件论证。各地在完成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分析基础上,组织企业参照《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检查通用事项》开展安全条件论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相关的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分析,制定整改隐患和管控风险的具体措施。
监督企业整改问题强化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安全条件论证情况,对照《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提出处置意见。对于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安全设施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关闭。对于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县(市、区)要依托技术服务机构,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技术帮扶工作。
完善信息台账实施规范化监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安全条件论证、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进展情况,及时更新企业管理台账,按照信息化建设方案要求,接入“河北省‘互联网+安全生产’双控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实施精准监管。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监管执法计划,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于非法生产、不执行停产指令擅自生产的企业,依法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对于企业管理责任不落实,因燃爆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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