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
评价考核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通知》提出,此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通知》明确了评价考核内容。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通知》还提出,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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