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贸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宏伟7日表示。
陕西地处中国内陆,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为此间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了契机。从装备制造到航空航天、从电子信息到汽车制造,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呈现“齐头并进”之势。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陕西自贸区)是中国政府2016年8月31日批准设立的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陕西自贸区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揭牌成立,四年间,其逐渐探索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据统计,陕西自贸区2020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8家,实际利用外资37.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的15.3%、44.8%。
王宏伟表示,全省首家外商独资演出经纪公司,三星二期、博世力士乐线性导轨和柔性传送系统、先正达种业中心、马来西亚凯儿库干细胞等外资项目相继落户陕西自贸区。同时,陕西自贸区探索形成“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行邮税移动支付”等改革成果,有力促进了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即将在5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提出,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以及跨境电商公共机构和组织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在通关、税收征管和支付结算等方面依法给予便利。
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李群刚表示,在推动产业聚集方面,加大中欧合作产业园建设力度,园区已聚集德国博世、宝马等9个世界500强企业项目;加快建设丝路(西安)前海园、“一带一路”临港产业园,将吸引东南沿海产业在园区聚集;打造丝路会展产业孵化平台,签约入驻德国、土耳其、意大利等会展产业链企业80余家。
陕西官方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围绕打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示范区、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谋篇布局,以开放合作集聚资源,在区内培育一批全国和全球领先的产业集群,引领陕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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