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10日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促进陕西省上市公司“质”“量”双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陕西今年将坚持扩大增量与提升存量并重,以境内上市为主、境内外共同推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力争到2025年末上市公司数量实现“倍增”,营业总收入、资产证券化率等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市公司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发展质量大幅提升。
为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陕西将深化与沪、深、港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的战略合作,共建陕西省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风投、创投、产投,出台促进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完善行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和扶持政策措施;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和增资扩股,有效发挥场外市场培育规范企业的基础功能作用。
同时,为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将落实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鼓励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各类债券和证券化产品等多元化方式融资,推动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此外,为纾解上市公司困难问题,陕西将推动持续经营困难和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主动退市等方式盘活存量、出清不良资产,实现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持续压降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促进场内场外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协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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