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近日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政府各部门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工作机制。据悉,此举目的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出清“僵尸企业”,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难题,更好发挥企业破产退出和救治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上存在许多长期非正常生产经营的“僵尸企业”,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却占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资源。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汪娣娣介绍,对于一些确无经营价值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全面清理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后依法注销市场主体资格,有助于其规范有序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对于尚有经营价值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引进战略投资人,能有效盘活企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腾笼换鸟”,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企业破产案件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信用修复、企业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没有党委政府的支持,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寸步难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九重认为,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推动破产案件审理,高效解决破产衍生的社会问题,实现企业破产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统计,2016年以来,江西全省法院通过办理破产案件,妥善处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破产案件,化解破产债务1277.3亿元,盘活破产财产491.4亿元。其中,2020年通过办理破产案件共处置金融债权77.994亿元,盘活土地14785.35亩、房产308.535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68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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