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今年1月1日至2月23日,浙江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森林火灾案件3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4人。从起火原因看,烧荒烧灰等农事用火17起,烧香烧纸2起,野外吸烟5起,燃放烟花1起,烧蜂窝1起。其间,浙江110共接报森林火警435起,均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予以处置。
据了解,今年春节以来,浙江大部分地区气温迅速回升,个别地区气候异常、严重干旱,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火情多发,如此前浙江省杭州市发布森林火灾红色预警做出应对。
浙江省公安厅还公布了三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件:今年1月13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西旸镇坑斗村村民陈某某在务农期间,随手将烟头丢入堆放在一旁的荒草和树叶上,由于风大草干,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范围总面积1216亩,烧毁林地927亩,直接经济损失195000元。
被焚毁的田间。浙江公安 供图
今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落鹤山发生森林火灾,经警方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落鹤山风景区游玩时,在下山途经一处金牛雕塑,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烛和家人在金牛雕塑前烧香祭拜,后将蜡烛插在烛台上,在金牛脚附近又用打火机点燃经文纸,离开后因余火未尽导致森林火灾。
今年2月21日13时20分,杭州建德三都镇新和村青龙山着火,大火于当日23时被扑灭。经调查,该村村民夏某某在新和村青龙山下田里烧荒,不慎将田边杂草点燃蔓延至山上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夏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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