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十三五”以来,内蒙古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045件,罚款金额16.09亿元,查处适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498件,分别比“十二五”增长1.31倍、6.43倍和8.79倍。
据了解,“十三五”以来,内蒙古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地区强化督查,检查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及周边地区1.1万个企业(点位),帮助发现和推动解决涉气环境问题3932个,立案处罚209件,3地采暖期空气质量均得到改善。
与此同时,内蒙古连续3年开展“一湖两海”(指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缓慢、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96个,全部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期间,内蒙古12个盟市及所有旗县区实现“12369”举报热线电话全覆盖,自治区本级和12个盟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官方网站加挂全国统一的网络举报平台,实现了全国环保举报数据联网共享。(完)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