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称,2020年浙江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率先实现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目标。
去年以来,浙江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新改善。2020年,该省新建扩建垃圾处理设施48座,新增日处理能力2.7万吨,资源化处理能力达到9.2万吨/日。在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短板的同时,实现了“零增长”“零填埋”的“两个零”目标,新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示范小区841个。
杭州某小区内的分类垃圾桶。 张煜欢 摄
2020年12月,浙江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的具体职责,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对垃圾分类作针对性规定,如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等。
项永丹称,2021年浙江将继续深化垃圾治理,全面贯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提标改造,建成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座,启动3座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和5座填埋场生态修复;加快提质扩面,浙江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将达到95%以上,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0个;开展垃圾分类标准化市县评价,组织易腐垃圾资源化技术攻关。
此外在规范建筑垃圾治理方面,该省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出台处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建立末端处置设施体系,加强建筑垃圾清运源头、去向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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