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公安发布消息,该地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涉及广东、广西、云南、福建等12省市相关企业250余家,涉案金额超30亿元(人民币,下同),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
2020年5月,公安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在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能源企业排查时,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利用税务系统与海关系统信息交换时产生的漏洞,伪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增值税税款,将进口货物品名由榴莲、龙虾等农副产品变更为煤炭、钢材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涉及相关虚开犯罪的企业,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累计虚开发票进、销项总额超过30亿元。
抓捕现场。普陀公安供图
随后,舟山市普陀区公安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联合税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针对该线索进行研判。
联合专案组从舟山涉案的某能源企业入手开展研判,初步确定涉案的“海关票”有1万余份,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涉案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共涉及上游进口企业250余家,并且绝大部分集中在广西凭祥地区。经过6个多月的前期侦查,以及对10万余条疑点线索、人员资讯、银行数据进行梳理,排查甄别涉案企业人员近300人。
经侦查发现,该案涉及上游实体进口企业、中间贩票团伙、本地变票虚开团伙、下游实体受票企业四个环节。
侦查发现,广西凭祥地区的一些报关行联合不法贩票中介,由报关行负责收集商家进口货物不需要抵扣的“海关票”,并按照不法贩票中介将虚开企业的信息添加在“海关票”上,随后以票面税额的一定比例卖给不法贩票中介;不法贩票中介再按票面金额一定比例给当地虚开团伙;当地虚开团伙以这些“海关票”抵扣进项税款,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根据下家的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下家则将这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经多番侦查,专案组共查获4个犯罪团伙,包括贩卖海关票的团伙、兜售海关票团伙、职业虚开团伙以及向下游实体兜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团伙。这些团伙组织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上下游团伙相互勾结作案,手法隐蔽多变,极其所能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和稽核。
2020年10月29日,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协调下,普陀警方抽调60余名警力,组成8个抓捕小组,分赴广西凭祥、北京、辽宁大连、山东淄博、广东深圳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捣毁虚开发票窝点5个,现场查获各类企业公章40余枚、银行U盾21个、各类银行卡40张、手机15部,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
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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